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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標準降低了
我說的是工作上對自己的要求
如果拿我在台北對自己和同事的標準, 可能這的同事早就恨死我了
除了真正緊急的case, 其他似乎都有充裕的時間
客戶也似乎不期待我會用多快的速度回應
以前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半到晚上七點或八點
這裡是五點鐘一到就看到人拎著包包大方的離開
今天"不巧"呆到五點半, 回頭一看竟然大部分人都走了
ㄟ 挖哩咧 我還以為爆晚
是英國人太好命 還是我們被壓榨慣了而以為是常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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